萌萌
于2026-07-23 10:35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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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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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你好,我是来自会计教练的答疑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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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答疑老师解答
回答
如果是总公司在郑州,分公司在洛阳,又该如何开票,

于2026-07-23 11:14:17发布
回答
总分公司之间调货,由于增值税独立申报,必须开具发票。不开票会导致分公司无进项抵扣,增加税负。开票价格建议按成本价开具,因为这是内部调拨,非对外销售,按成本价可避免重复纳税。若按售价开票,分公司销售时需再次缴税,造成税负增加。注意,总分公司在同一城市不同区,不影响增值税独立申报规则。
于2026-07-23 11:57:51发布
追问如果总公司在郑州,分公司在洛阳,也是按照成本价开票对吧,跟跨市不垮市没有关系对吧
于2026-07-25 17:44:33发布
回答
对,总公司在郑州、分公司在洛阳,同样建议按成本价开票。这与是否跨市没有直接关系,核心在于总分公司增值税独立申报,且调货属于内部调拨而非对外销售。按成本价开票可以避免分公司在后续销售时因进项税额过高或过低导致的税负不平衡,符合增值税链条中性原则。跨市调货不改变这一处理逻辑,只要分公司对外独立销售,开票价格选择成本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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